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德中行终字第22号行政裁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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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如冰.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德中行终字第22号行政裁定书[J].山东审判,2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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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如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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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周志强,男,1966年4月22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平原县恩城镇周全庄。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平原县恩城镇天成家具厂。原审被告平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诉人周志强因工伤行政确认一案,不服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2007)平法行重字第3号行政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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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伤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原审 认定 平原 上诉人 社会保障局 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 家具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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