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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坚持和完善免予起诉制度
引用本文:王作富,陈卫东.必须坚持和完善免予起诉制度[J].中国刑事法杂志,1991(1).
作者姓名:王作富  陈卫东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 教授(王作富),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 讲师(陈卫东)
摘    要:如何评价免予起诉制度,是诉讼法学界近一个时期的热门话题,从现有材料看,争论的焦点在于免予起诉制度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立法上是应当保留还是废除。如何正确认识这一问题,不仅是诉讼理论上的需要,而且成为立法与司法实践中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拟就此发表我们的初步认识。 (一) 目前,有一部分同志认为,免予起诉制度在实践运行中弊大于利,主张应予废除,归纳起来,其理由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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