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慈善组织法治监管机制及其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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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金玉,金博.香港慈善组织法治监管机制及其启示[J].湖北社会科学,2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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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金玉 金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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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安工业大学人文学院,陕西西安,71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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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香港亚洲法律资源中心资助项目“香港慈善组织法治监管机制研究”;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西部农村残疾人保障现状调查与立法完善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0BFX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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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香港政府对慈善组织的监管轻门槛重运行,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与慈善自愿的权利;税收优惠复查制度保障慈善宗旨的纯洁性;对善款募捐、服务表现严格监管,保障慈善活动的透明度和问责性,但目前香港慈善监管法治机制在透明度和问责性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结合香港经验及其慈善组织立法改革动向,内地慈善组织监管机制需要降低门槛,明确监管重点,妥善处理政府与慈善组织的关系,完善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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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香港慈善组织 监管机制 法治 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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