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众筹的立法规制 |
| |
作者姓名: | 刘赫男 |
| |
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 |
| |
基金项目: | 本文系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2020年度校(院)一般课题完善我国公共卫生法律体系研究(项目编号 |
| |
摘 要: | 近年来,大病众筹借助互联网众筹迅猛发展的东风受到大众青睐。但由于经济人的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的普遍存在,也导致大病众筹频繁陷入骗捐与众筹平台扫楼等负面新闻。为弥补市场与非营利组织的先天不足,立法规制大病众筹成为必然。需要为相关众筹平台设定明确的权利义务责任,从而在抑制平台机会主义行为的同时,充分发挥众筹的商业高效属性而为慈善目的服务。
|
关 键 词: | 大病众筹 机会主义行为 契约失灵 志愿失灵 立法规制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