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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职业填写不实保险公司能否降低理赔级别
作者姓名:钱军  张小平
摘    要:通常情形下,实行定额保费的商业意外伤害险理赔时,被保险人职业风险保费越高,则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金越低,但保险公司对职业风险级别未作说明和提示的另当别论。2011年12月14日,随着上诉期的过去,江苏省海安县法院审结了一起职业风险上升引发的保险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保险公司以投保时错填的低风险职业级别,向原告王某全额赔偿残疾保险金7500元、医疗费5000元、住院津贴3600元。

关 键 词:保险公司  投保人  保险代理人  保险合同  说明义务  被保险人  职业风险  保险金额  理赔  职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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