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竞争法在当代中国市场经济法律建设中的核心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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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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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昌大学,江西,南昌,33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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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期以来,我国竞争法立法未取得大的进展,归根结底是对于竞争法的地位及竞争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竞争法是经济法的核心内容.经济法是为市场服务的法,市场的活力之源是竞争,这两点决定了竞争法的核心地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要求尽快出台竞争法,加入WTO以后更进一步提出了竞争法立法的必要性与紧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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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竞争法 市场经济 计划经济 宏观调控 市场机制 WTO |
文章编号: | 1007-8487(2003)07-0053-03 |
修稿时间: | 2003-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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