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十八大精神指导物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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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锦斌.用十八大精神指导物价工作[J].党员生活(武汉),2013(3):2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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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锦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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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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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要以履行岗位职责为关键。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提能善政意识,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到湖北物价事业和成本服务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为“五个湖北”建设服务。增强履责尽职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外记者见面会上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落实好十八大的各项要求,必须增强履责尽职能力,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党性修养的提高、理论学习的积累、实践锻炼的磨砺、优良作风的锤炼等方面的主动性、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要高扬理想信念之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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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价工作 精神 中央政治局常委 理论学习 政治意识 主观能动性 岗位职责 大局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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