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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人大常委会直接参与经济工作弊端小议
摘    要: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如何在经济建设中体现人大常委会"有为"、"有位",成了各级人大十分重视的问题。一方面,经济建设是全党工作的中心,发展任务重,地方党委、政府有要人大发挥更大作用的要求;另一方面,人大自身也有为本地经济建设出力的愿望。于是,"人大参与经济工作"在一些县市被作为一种新的"监督形式"提上议事日程。其主要表现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参与四大家领导分工,负责某方面经济工作或兼管政府某部门工作;人大常委会领导出任某项重大工程的负责人;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跑项目等等。笔者以为,上述种种作法,有较多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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