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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6·18专案组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摘    要: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2002年6月,根据中央领导批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驻重庆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指导和支持下,在江北区委、区政府的配合下,市纪委、市监察局组成江北区财政资金违规运作造成巨额损失案件调查组(即"6·18"专案组),组织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计、工商等部门力量,对江北区财政资金违规运作造成巨额损失及李景平、郭宝云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该案涉案金额高达6.9亿元。经过1年多的艰苦工作,现全案已经办结。共处分厅局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2人,其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3人,撤销党内外职务3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5人。截至2003年12月底,已追回现金4069万元;通过完善产权手续,公开拍卖,资产变现8672万元;通过完善法律手续、查封财务等手段,确保安全的债权1.2亿元;盘活资产1.6亿元,收到了很好的政治、社会和经济效果。参与办案的100多位同志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无私奉献,忘我工作,服从安排,不畏艰难,协同配合,所有办案人员都放弃了国庆、元旦、春节长假及无数的双休日,不少同志抱病参战,顾不上照顾家庭、父母和

关 键 词:人事  监察  表彰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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