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探索设置“民间纪检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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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炳志,王景伟.舞钢市探索设置“民间纪检员”[J].党的生活(河南),2010(7):3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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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炳志 王景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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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以来,舞钢市在全市190个行政村按人口数量选举、聘任“民间纪检员”。“民间纪检员”由各村村民推荐或者选举产生,不发工资,不领补助,参与村务而不受村里约束,有事直接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在聘期内,“民间纪检员”可以列席村“两委”会议并作记录,按照村民自治的相关规定查阅、复制和公开本村的财务资料,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所了解和掌握的各种违法违纪线索,并定期向村里回馈收集的信息,积聚群众智慧,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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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纪检监察部门 舞钢市 民间 设置 村民自治 人口数量 “两委” 财务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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