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怀璧其罪”与释放正能量
作者姓名:张书林
作者单位: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党建部
摘    要:<正>"怀璧其罪"出自《春秋左传·桓公十年》。原文是:"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之。"意思是说:早先的时候,虞叔有块宝玉,虞公想要得到,虞叔没有舍得给他,之后,虞叔就很后悔,他想到周这个地方有一个谚语叫"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就是说"一个人本来没有罪,却因为拥有宝玉而获罪",于是,他就把宝玉献给了虞公。可见,"怀璧其罪"原本是指拥有财宝可能会导致祸端的意

关 键 词:虞公  匹夫无罪  桓公  能量释放  十年  怀德  社会阶段  量真  不得志  社会舆论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