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顽症有望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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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俞云鹤.“执行难”顽症有望解决[J].法人,2007(12):4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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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俞云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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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多年来,不少法院的判决、裁定得不到顺利执行,"执行难"问题成了一大顽症,也是许多企业老总深感无奈的难题。2007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却值得各位老总和属下部门经理认真读一读。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一决定,新增了几项新的执行程序方面的法律条文,"执行难"的问题将有望得到解决。一、对拒不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可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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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执行难”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部门经理 法律条文 执行程序 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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