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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难”顽症有望解决
引用本文:俞云鹤.“执行难”顽症有望解决[J].法人,2007(12):42-42.
作者姓名:俞云鹤
摘    要:多年来,不少法院的判决、裁定得不到顺利执行,"执行难"问题成了一大顽症,也是许多企业老总深感无奈的难题。2007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却值得各位老总和属下部门经理认真读一读。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一决定,新增了几项新的执行程序方面的法律条文,"执行难"的问题将有望得到解决。一、对拒不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可予以罚款、拘留。

关 键 词:“执行难”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部门经理  法律条文  执行程序  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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