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卖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档案法的决定(草案)和枪支管理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汇报——1996年7月4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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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薛驹.关于拍卖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档案法的决定(草案)和枪支管理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汇报——1996年7月4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J].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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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薛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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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主任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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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次会议于6月29日、7月l日分组审议了拍卖法(草案修改稿)、关于修改档案法的决定(草案)和枪支管理法(草案修改稿)。委员们认为,以上法律草案或草案修改稿吸收了常委委员和地方、部门、专家的意见,比较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通过。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7月1日、2日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委员们的意见,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关于拍卖法(草案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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