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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我战斗 忠于职守
摘    要:江西省临川县人民法院共产党员、刑庭庭长曾国华同志,于一九八三年九月十一日到省法院领取对五名罪犯的“执行死刑命令”,下午四时携带“命令”和卷宗乘车火速返回临川。汽车行至进贤县温圳镇以北二公里处,方向盘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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