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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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海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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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要实行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村务活动在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村“两委”班子要向乡(镇)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报告。乡(镇)纪委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村干部进行谈话,谈话方式可采取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等。要建立起村干部述廉评廉制度,述廉可每年一次,主要包括有无收受、索取钱物,有无挥霍浪费,有无挪用村级集体资金,有无公款私用,有无动用公款娱乐等方面内容。建立村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内容主要包括村干部廉政谈话记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洁承诺书以及违纪记录等,并进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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