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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适用“有罪不起诉”
作者姓名:郑建东
作者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摘    要:刑罚的目的不仅是惩罚犯罪,更主要的是预防犯罪,为达到这一目的,并不一定非得依靠严厉的惩罚来完成,刑罚具有一定的功利性,只要能达到预防犯罪的最终目的,我们就可以在制度上进行一些特殊的设置,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权就是其中一项很好的制度。

关 键 词:检察机关  不起诉  有罪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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