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领域"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哈贝马斯商谈伦理在当代中国的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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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国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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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上海,20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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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共领域是政治、社会哲学思想中的重要范畴,是指介于公共权力领域与私人领域之间的自由交往空间。公共领域以日常语言为交往手段,以“理解”为交往前提,以“开放”为交往取向,旨在通过自由、充分的商谈形成高质量的公共意见,并以此为载体实现反映社会问题的“信号”功能和对政治系统的批判功能。当前,我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必须大力培育公共领域的参与者、自由的交往空间和独立于政治权力的传媒,从而保证我国公共领域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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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领域 功能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文章编号: | 1000-8594(2006)02-0029-03 |
修稿时间: | 2005-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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