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6年11月18至21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会、邓小平理论研究会、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在桂林召开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党校、高校、社科院、军队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与会,会议就邓小平理论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若干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了探讨。一、关于社会和谐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会者一致认为,《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这是对邓小平理论的新发展。有学者认为,“和谐”是在党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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