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他人得“回扣”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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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黎丽,傅强,刘玉.贿赂他人得“回扣”的行为应如何定性[J].人民检察,199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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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黎丽 傅强 刘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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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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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贿赂他人得“回扣”的行为应如何定性王黎丽,傅强,刘玉被告人杜某,在任某集体所有制工厂厂长期间,与某集体企业签订了销售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负责人李某提出要“好处费”6000元人民币。杜某携公款5400元人民币到李某家中行贿。李某从5400元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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