摈弃"两多两少" 凸显"四个围绕"——辽阳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剪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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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建政,周星辰.摈弃"两多两少" 凸显"四个围绕"——辽阳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剪辑[J].辽宁人大,2010(9):2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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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建政 周星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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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阳市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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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长期以来,由于对什么是重大事项比较原则,缺乏准确的分类和界定,造成一些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出现“要我决定的多、我要决定的少”“被动决定的多、主动决定的少”的“两多两少”现象。近年来,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上,摈弃了“两多两少”,凸显了“四个围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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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重大事项决定权 市人大常委会 辽阳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剪辑 地方人大 比较原则 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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