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新《刑法》涉税犯罪规定略谈
作者单位:驻马店地区国家税务局,驻马店地区国家税务局,驻马店地区国家税务局
摘    要: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涉税犯罪作了详细规定,实现了涉税刑事法律制度的规范化。本文拟结合《刑法》涉税条款谈些粗浅看法。——增加了对涉税犯罪罚金刑下限的规定。原《刑法》对构成偷税罪、抗税罪、欠缴税款罪、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罪,规定可以并处犯罪金额五倍以下的罚金,而没有明确罚金的下限,实践中也可以不处罚金。这不仅对犯罪分子起不到惩戒作用,也不利于有效地预防涉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