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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工资集体协商代理制度
摘    要:湖北省宜昌市总工会韩亚、林龙婷来稿,介绍了该市总工会针对工资集体协商流于形式、回避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部分企业工会“不敢谈、不会谈”及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无人谈”等问题,建立上级工会“代理发出要约、代理协商、代理签订集体协议”,实行工资集体协商代理制度的做法。

关 键 词:工资集体协商  代理制度  企业工会  切身利益  上级工会  总工会  宜昌市  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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