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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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志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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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鹤璧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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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法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法确立于1979年,已不能适应近年来我国司法诉讼制度的发展变化,亟待修改完善。笔者试就该罪的立法完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法归类目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于我国刑法分则第九章,归类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从现行刑法的现状结构看,这种归类还是合理的。但从发展的角度看,妨害司法活动的犯罪应在刑法中专设一章,在此条件下,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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