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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月报
摘    要:由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若干意见》将使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条件大大放宽,不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海外留学人员等特定单位和人群,而是扩大到普通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单位。该《意见》规定,只要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真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其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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