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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营企业案件的仲裁管辖与司法管辖
作者姓名:佟小鄂
摘    要:<正>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的法律地位是中国法人,与其有关的某些争议必须通过纯粹的国内仲裁或诉讼来解决,这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合营企业是有外国人参加的包含外国投资成份的企业。所以,与其有关的另一些争议,又不得不通过国际私法或者国际公法中的仲裁与诉讼来解决。笔者认为,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和我国缔结的国家条约的规定,与合营企业有关的各类案件应分别由下述不同的仲裁和诉讼程序管辖。一、国内仲裁与诉讼位于我国境内的合营企业为了实现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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