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审理助辩制度若干问题的探讨
引用本文:赵江勇.关于审理助辩制度若干问题的探讨[J].中国监察,2008(15):56-57.
作者姓名:赵江勇
摘    要:《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明确规定,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时,本人有权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审理助辩制度就是从这一点出发进行的改革探索。审理助辩是由审理人员就拟认定的违纪事实、性质、责任,当面听取被调查人或其聘请的助辩人员意见的活动。据初步统计,截至2007年底,已有不少于18个省(区、市)在一定范围内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审理助辩制度的试点工作。

关 键 词:审理  权利保障  《党章》  党纪处分  组织讨论  被调查人  党员  本人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