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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捉奸”出格要赔偿
摘    要:刘丽与黄成于1990年10月结婚,并经营一家砖厂。2001年黄成与一胡姓女子发生婚外情,常借口有事彻夜不归,被刘丽察觉。刘反复规劝黄未果,反而因此发生争吵,进而殴打。备感屈辱的刘丽听从亲友的劝告,决定“捉奸”,获得证据后与黄成离婚。2003年5月的一天晚上,经过一段时间的跟踪,刘终于发现黄与胡在胡租住的地方留宿,遂邀请亲人一道前往“捉奸”。撞开房门,黄成与胡某正睡在被窝里,在拍照后,愤怒的刘丽再也无法控制自己,顾不得有其他男性在场,上前将胡按倒在床上,撕打起来,并一把将胡某的内裤扯掉,经亲友劝解才离开胡的住处。10天后,胡某以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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