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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调整区位的批复
摘    要:正黔府函2020]57号遵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恳请批准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区域调整的请示》(遵府呈2020] 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将原批准范围的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镇中桥村、三合村调整至虾子镇北部(涉及红旗村、宝合村、乐安村、米兰社区、清坪村),调整区位后的四至范围为东临洛安江、南抵纬七路、西接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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