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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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1号《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已经2019年11月13日市政府第15届9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市长温国辉2020年2月8日第一条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继承和弘扬广州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认定、保存、传承、传播、利用等保护活动以及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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