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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现代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兼答张佩霖先生
引用本文:米健.再论现代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兼答张佩霖先生[J].政法论坛,1991(2).
作者姓名:米健
摘    要:尽管侵权行为法的发展愈来愈呈现其归责原则的二元制现实,尽管各国有关立法愈来愈普遍地反映这一原则制度,尽管我国有关立法与实践也正逐步地接受这种二元制归责原则,可在我国的理论及实践中仍对此有种种非议乃至否定。非议是不可避免的,但若加以完全否定,则就未免有置客观现实而不顾之嫌。张教授佩霖先生近文《也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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