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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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重阳.监督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J].海南人大,2007(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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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重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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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加强人大监督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在新形势下,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执行监督法,真正确保这部法律的生命力,把纸上权力变为现实权力,这是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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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督法 生命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人大监督工作 构建和谐社会 人大常委会 依法治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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