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几年来,我国的一些法学著作和法学文章中,常把法制与法治混淆起来,似乎法制即法治。据我理解,法制与法治这两个法学名词含义完全不同,不能用前者代替后者。法制就其词义来说,是指法律制度而言,有时也指法律、法规的起草与制定。而法治则是一种管理原则,它要求人们依照法律进行管理,即依法办事,最初是针对君主专制和封建特权而提出的。有了法制,如不实行法治,法制虽尽善尽美,也不过是一纸空文,装饰门面而已。建国初期,党和政府就曾提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当时我国法制机关确曾制定出不少反映人民革命斗争胜利成果的法律、法规。遗憾的是,与此同时却没有明确地提出厉行社会主义法治这一强有力的口号,以动员全国人民参加国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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