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选民登记 ,是直接选举中对选民资格进行确认的程序。我国选举法规定 ,选民按选区进行登记 ,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具体方法是 ,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 18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 ,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 ,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 ;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从选民名单上除名。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 ,经选举委员会确认 ,不列入选民名单。选举法对选民登记的原则、程序、方法有较明确的规定 ,各地在实践中也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 ,但选民登记中的错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