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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出台就业创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
摘    要:正为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近日,青海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意见》,毕业5年以内、初次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获人均10万元、总额50万元以内为期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两年以上,可扩大到100万元以内。灵活采取到期一

关 键 词:高校毕业生就业  指导意见  自主创业  担保贷款  金融服务工作  金融机构  青海省  贷款期限  资金不足  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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