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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法院审理期间潜逃应宣告中止审理的批复
摘    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渐法研字(87)57号《关于如何处理在法院审理期间刑事案件被告人畏罪潜逃的问题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法院审理期间潜逃,人民法院应决定中止审理,挨被告人追捕归案后,再恢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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