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贪污罪的若干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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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锐!.关于贪污罪的若干问题探讨[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19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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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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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师范大学政法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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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贪污罪作为一种职务犯罪,对“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范围实践中争议颇大。笔者认为“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是法律的授权而非委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人员应是贪污罪主体;共同贪污犯罪依据个人贪污数额定罪量刑有其不合理性;退还被害人合法财产的规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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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贪污罪主体 共同贪污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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