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继承遗产的定性反思与制度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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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乐坤.共同继承遗产的定性反思与制度重构[J].法商研究,2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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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乐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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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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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受我国传统同居共财的法律文化影响,家庭财产共有也就成为社会普遍现象。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亦遵循将共同继承遗产视为共同共有的立法理念,对此作了相应的制度设计。随着我国以同居共财为基础而形成的家庭模式的逐渐瓦解,共同继承人之间形成作为共同共有基础的共同关系的概率也随之下降,仍将共同继承遗产视为共同共有的合理性日趋减弱。共同继承遗产逐渐被视为按份共有,共同继承人对未清偿遗产债务应依据其份额承担按份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在未来修订时应进行制度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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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继承法 共同继承遗产 共同关系 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 按份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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