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院对专利等同原则的适用及其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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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志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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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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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7XFX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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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德国的判例表明,专利的等同保护范围应该及于与权利要求记载的构成虽有差异但又实质相同的技术。德国法院在专利等同原则的适用上建立有积极的等同适用标准与消极的等同适用标准。其中,发明技术思想的实质含义要件、置换的联想容易性要件和现有技术抗辩的理论与实践对我国专利制度的完善有重要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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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专利 等同原则 权利要求 专利等同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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