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地“首审”亮相法庭2005年5月6日上午10时,本刊记者来到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法院,旁听正在第三法庭公开审理的12岁少年李宾(化名)二次索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致残赔偿一案。与以往不同的是,在庄严的审判席上,坐着经当地人大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张建科。张建科是共青团山城区委副书记,多次参加与青少年维权案件的调查与处理。经山城区法院随机抽取,他成为李宾案件的人民陪审员。原告李宾在诉状中称,2002年8月17日凌晨4时40分,不到10岁的他乘坐父亲赶的马车在市区街道上行走,与被告李燕明驾驶的无牌三轮摩托车相撞,他的腿部受伤。交警部门认定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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