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利益的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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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庞正 张立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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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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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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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利益是与个体利益相对应的独立的利益形态,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社会利益日益显明、多样,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亦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法律必然要承担起捍卫个体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双重任务.社会利益主要依赖于公法,特别是行政法的保护.至于社会利益遭受侵害后的法律救济,除采用行政法手段加以调整外,还应该通过公益诉讼制度予以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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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利益 公权 公法 公益诉讼 社会 个体利益 公益诉讼制度 调整 手段 法律救济 侵害 的保护 行政法 公法 双重任务 现象 文明 人类 形态 对应 |
文章编号: | 1003-5478(2005)01-0031-05 |
修稿时间: | 2004-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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