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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福祥受贿案始末
摘    要:2005年1月10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原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晋福祥受贿案在昆明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对受贿所得价值人民币18540元的手表一块和非法所得财产2万美元,予以追缴。

关 键 词:受贿案  中级人民法院  2005年  社会关注  有期徒刑  非法所得  副厅长  交通厅  云南省  受贿罪  人民币  判处  财产  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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