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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外破产反欺诈问题的立法建议
引用本文:田玉红,梁凯.对涉外破产反欺诈问题的立法建议[J].当代审判,2003(3):34-35.
作者姓名:田玉红  梁凯
摘    要:“涉外破产”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破产,即债权人,债务人或破产财产处在不同国家的破产,也可称作“国际破产”或“跨国破产”。所谓“破产欺诈”,又称为“欺诈性破产”,是指债务人在本国或国外对其全部或部分财产进行欺诈性的让与、赠与、交付或转移,以期拖延、毁抵或击败债权人,以破产为最终形式的行为。随着我国与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密切,国际经济合作日渐增多。

关 键 词:涉外破产  欺诈性破产  反欺诈立法  债权人权益  破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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