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查处传销的地方性法规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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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俊华.我国首部查处传销的地方性法规施行[J].政府法制,20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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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俊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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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2004年11月1日起,《太原市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办法》正式施行。据悉, 这是我国首部有关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地方性法规。 在这部创制性立法法规中,对形态复杂的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作出明确界 定,具体规定了5种情形:一是组织者、参加者劝诱、介绍、发展他人通过交纳入门 费或者认购商品等变相交纳费用的方式取得加入资格,以此牟取利益的;二是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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