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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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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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6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以下简称"两法")对原有的公司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作了较大的调整、补充和修改,对相关制度进行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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