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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列宁的法律监督理论看我国检察机关的监督权
引用本文:曾贝,田华丽.从列宁的法律监督理论看我国检察机关的监督权[J].求实,2001(Z1).
作者姓名:曾贝  田华丽
作者单位:河南郑州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 (曾贝),河南郑州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田华丽)
摘    要:我国的检察制度是以列宁的法律监督理论为指导的。列宁的法律监督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的法制统一思想和建立统一的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的思想 ,对于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制建设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十月革命胜利以后 ,为了解决社会主义条件下法制建设中的诸多实际问题 ,列宁逐步提出并完善了他的法制统一思想和法律监督理论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为了保证社会主义的法制在全国统一实施 ,必须建立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 ;2、法律监督机关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产生 ,并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具有平行的宪法地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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