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人民的利益 远安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农民减负纪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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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开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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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远安县人大常委会十多年如一日,紧紧围绕减轻农民负担这个农村工作热点,加强监督不放松,取得明显效果。1985年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农民负担管理条例》以来,全县连续7年将农民负担比例控制在国务院规定的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其中近5年农民负担比例一直控制在3%以内,5年来连续被宜昌市人民政府及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减轻农民负担先进县。加强事前监督,从源头上把住减负关为了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落到实处,县人大常委会首先从源头抓起,强化预算管理,做好事前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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