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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视域中的突发性群体事件治理方略
引用本文:金建萍.和谐社会视域中的突发性群体事件治理方略[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6(4):66-69.
作者姓名:金建萍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甘肃,兰州,730070
摘    要:突发性群体事件是我国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主要表现形式。各级政府作为治理突发性群体事件的主体,首先要建立风险评估和社会预警体系,防止突发性群体事件的爆发,并通过制度平台和社会自组织尽量减少突发性群体事件。对已经发生的突发性群体事件,必须坚持处理事件的正确理念和原则,使矛盾得到妥善解决,以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关 键 词:突发性群体事件  社会矛盾  社会自组织  预警体系
文章编号:1008-6323(2006)04-0066-04
修稿时间:2006年6月27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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