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邓小平理论对依法治国的开拓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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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世珊,陈君武.试论邓小平理论对依法治国的开拓意义[J].时代法学,19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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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世珊 陈君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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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长沙,410000,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长沙,4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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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邓小平科学地总结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结合中国的国情,回答和解决了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如何实现法治的问题。邓小平关于在政治、经济、思想领域中民主法制建设的精辟论述,创造性地开拓了有中国特色依法治国的现代化道路,掀开了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新篇章,是马列主义法学在中国实践的伟大成果,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发展和杰出贡献。一、政治制度的民主化、法制化,是我国从人治走向法治的历史性转变,是依法治国理论的基石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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