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彻底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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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彻底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的通知》(国办发[1999]40号)精神,为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乡村两级不良债务的清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不良债务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年来,一些地方的乡村两级(乡镇政府、村委会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不顾本地农村经济发展现实状况,超过自身承受能力,盲目向单位、个人举债,使乡村两级不良债务大量增加。乡村两级不良债务增加的原因很多,主要是有些乡镇政企不分,权责不清,盲目兴办企业举债,使乡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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