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无效行政行为制度研究
引用本文:王太高. 无效行政行为制度研究[J]. 河北法学, 2002, 20(2): 69-74
作者姓名:王太高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21
摘    要:无效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之别。狭义无效行政行为的基本含义为 :不具有公定力 ;不具有约束力 ;申请、宣告或确认其无效不受时效限制。在国外立法上 ,狭义的无效行政行为分为两种 :一是绝对无效行政行为 ,即由立法明确加以列举 ,司法实践中只需对号入座 ;二是相对无效行政行为 ,即由立法确定一个一般标准 ,符合该标准的即为无效行政行为。我国虽没有建立无效行政行为制度 ,但在相关立法中已经开始涉及。从现代行政法监督行政权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价值取向看 ,必须尽快建立我国无效行政行为制度。

关 键 词:行政行为  无效行政行为  制度建构
文章编号:1002-3933(2002)02-0069-06
修稿时间:2001-10-18

Invalid Administrative Acts
WANG Tai-gao. Invalid Administrative Acts[J]. Hebei Law Science, 2002, 20(2): 69-74
Authors:WANG Tai-gao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